“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故事启示我们,邻里之间宽容礼让、和谐相处应当为社会所倡导。然而,也有一些邻居之间,常常因小事互不相让、各执一端,忽视了本该有的理解与包容,导致小摩擦逐渐演变成大冲突,甚至闹上法庭。
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鸡川法庭审理的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在法庭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得以顺利执行。
2023年4月6日,该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原告家的菜园位于被告宅基地西北面,被告宅基地西侧原本有一条通往该菜园宽为1.26米的道路,该道路一直通往庄间农路。2022年12月,被告对自家院落加固改建,并占用通往原告家菜地的小路,修建了“大铁门”,导致原告通行受阻,成为了横亘在邻里关系间的一道“挡心门”。双方为此产生了诸多矛盾与纠纷,关系一度十分紧张。后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鸡川法庭。法庭在立案受理后,先后三次前往现场勘查、取证、调查情况。经了解,原、被告两家积怨已久,案涉道路历来是原告通往自家菜地的必经之路,被告阻拦原告通行,更使双方关系雪上加霜。在法庭多次组织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官本着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作出判决,由被告立即拆除占用通道修建的铁门,恢复原告通行的道路。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生效后,原告未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干警本着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修复邻里关系的原则,积极督促被告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庭负责人多次与该村村委会沟通协调,共同劝导被告尽快拆除妨碍原告通行的铁门,否则法庭将依法强制执行。经过法庭督促、村委会劝解,近日被告主动拆除了妨碍通行的铁门。至此,这起排除妨碍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恢复了道路的畅通,更重要的是拆除了邻里间那道无形的“挡心门”,修通了促进邻里和睦的“和谐路”,双方当事人也认识到了邻里和谐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睦局面。
通渭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挺非在前、一体治理”,自觉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张小霞)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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