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该案执行法官用时3天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并将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标的执行到位。
据了解,2021年6月刘某与杨某由法院判决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母亲杨某抚养,父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孩子成年为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照判决确定的期限给付抚养费。为维护合法权益,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刘某联系,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对刘某进行释法说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刘某主动交纳了案件款。至此,该案圆满解决。(蔡万龙)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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