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浓厚氛围,6月3日,白龙江林区法院以“快板普法+环资审判”的形式,联合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等单位,在舟曲县憨班镇黑峪沟村开展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不忘初心践使命,绿色司法旗帜鲜;林区法院责任重,司法护绿是使命”“红豆杉,树形美,一级保护很珍贵;直接抗癌是谣言,采挖一株要法办”……随着清脆的竹板声响起,普法宣传活动正式开始。白龙江林区法院干警将环资法律知识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快板形式表现出来,快板台词押韵对仗、朗朗上口,让文本上的法律条文充分“活”了起来,大大提高了法治宣传的亲民性和趣味性,普法工作更加冒热气、接地气、有灵气,达到了群众爱听、百姓爱讲的良好效果。此外,干警们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展示讲解当地常见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图片,同时选取本院审理的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在真实案例中了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活动的行动自觉,共同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活动中,白龙江林区法院青年先锋队干警用藏汉双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要遵纪守法,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勇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员、监督员、践行者,让身边的青山常在,脚下的绿水长流。
同日,为切实履行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院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唐某军、汪某德非法狩猎案。庭审结束后,在向被告人送达刑事判决书时,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当面解释了判决的理由和判决结果。通过承办法官多次答疑,被告人明确表示对判决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结果无异议,并表示不上诉。此前,白龙江林区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敲响了2024年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第一槌,到案发地在桥头镇峪林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王某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用直观的庭审活动和通俗的释法语言呈现了一堂生动形象的生态保护法治课堂,取得了“审理一案,指导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名干警还对此前宣告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帮教。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白龙江林区法院将立足新时期环资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审判机制,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为依托,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组合拳”,提升环境司法公信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杨明东 高红)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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