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检察院以检察履职助力文物保护

发布时间:2024-05-22 16:48:58     来源:甘肃法治报

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位于夏河县甘加镇的八角城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距今约1028年。2006年5月,八角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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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6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反映的夏河县甘加镇八角城城址城墙内修建客栈的线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2020年,为吸引游客,雍仲客栈在八角城北面(南面)城墙内修建木屋进行营业。该客栈修建在八角城城址的保护范围内,破坏了八角城城址的完整性以及其历史风貌和环境,影响了八角城城址的整体形象,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3月7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夏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甘加镇相关负责人共赴八角城实地察看,详细听取县文物部门、镇政府意见。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后,该院向相关监管保护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该客栈及时换址整改。

4月2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保护文物、聚良方促合力”为主题的联席会议,同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甘加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就保护文物,减少客栈损失,推动旅游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进行了协商,形成了保护性拆除和选址重建的解决思路。诉前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4月26日客栈全部拆除搬迁,完成整改。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对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文物保护日常监管、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长效推进文物保护行动,切实守护文化历史根脉,不断凝聚文物保护合力,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为建设“五大夏河”贡献检察力量。(杨姝)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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