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10:22:01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据悉,原、被告因某公园廊亭修建项目达成意向,双方签订承包协议后原告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未经竣工验收,被告即投入使用,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催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后开展了调解工作,与当事人共同到工程所在地现场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就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了下来。见状,承办法官抓住时机,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迅速找准争议焦点,并针对争议部分耐心释法说理,讲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互谅互让。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陈妙)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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