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法院调解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4-10 10:56:44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黄某按合同约定给姚某建房,2016年8月黄某建房完毕并交付姚某使用。双方2017年8月9日结算,姚某欠黄某农村建房款45000元并拒不支付,黄某因多次催要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承“优调慎判”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争议较大,第一次调解工作开展并不顺利。随后,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姚某家中,了解房屋质量状况,详细梳理案情及事件缘由,向双方当事人全面释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逐步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有效、快速推进调解并逐步细化、变更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欠款。(缑雅琴)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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