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草原火险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因祭祀上坟、焚香等引起的火灾隐患,近日,合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对合作市辖区内林(草)边缘地、人工林附近墓地开展“清明节”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护工作,防止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辅警坚守工作岗位,严把林(草)地、山头、坟头等重点部位,不断进行巡逻检查,杜绝火种进山进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组织警力深入合作市辖区林区和草原排查火灾隐患点、加强火源管控、强化重点区域的巡护检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
大力宣传人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发挥警示作用,将《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草原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张贴到重点村镇、林区、村头路口,散发给林区群众,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知晓率、参与度。
多渠道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倡绿色祭扫,营造平安、文明的祭扫氛围,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把护林防火工作作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使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合作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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