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法院审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3-26 09:05:58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据悉,原告清水县某设计装饰工程加盟店按合同约定为被告郭某某楼房进行装修,但完工后郭某某拒不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协商不成形成纠纷,原告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该院办案法官深入分析案情,认为双方争议点为被告认为装修质量差,要求原告拆除重做;原告则认为其严格按合同约定完工且已经交付,要求按合同价支付款项。经过仔细研判,办案团队在开庭前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让双方从证据入手加深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            (张玉梅)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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