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法院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4-03-11 09:05:32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悉,刘某某与谢某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3年6月24日凌晨,谢某某居住的房屋自来水管破裂,积水渗入刘某某家里,致使刘某某房屋屋顶、墙面、家具等受损,双方发生纠纷。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上下楼邻里关系,对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及修复需要的费用存在争议,轻易启动鉴定程序将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主审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由谢某某赔偿刘某某房屋损失24000元,其中谢某某当庭履行10000元,剩余14000元于3月31日前支付。(马娟娟)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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