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派驻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联合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成功调处18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据了解,赵某、王某等18人受魏某雇佣,在魏某承包的多个工地上干活。工程完工后,魏某向赵某、王某等18人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但对剩余的16.95万元却未予支付。多次讨要未果后,赵某、王某等18人遂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立案法官向18名原告介绍了诉前调解的流程并征求其意见,在得到肯定答复后立案庭立即将18起案件委派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驻县综治中心办案团队立即联系魏某,并联合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指导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调解团队释法说理,被告最终同意调解方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通渭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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