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如期履行。
据了解,2021年10月潘某某与王某某通过网络相识并恋爱,双方于2022年1月8日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因双方互相了解较少、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一年后两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因返还彩礼款事宜而引发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举证质证,核对出潘某某为了缔结婚姻给付王某某家彩礼共计193400元,详细了解双方家庭的真实想法,经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某于1月31日之前退还潘某某彩礼154720元;王某某退还潘某某一枚黄金戒指,潘某某退还王某某一枚黄金戒指;王某某的陪嫁物品等归王某某所有。(赵琦琦)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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