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统筹部署,理顺衔接机制,助推认罪认罚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该院为21名犯罪嫌疑人通知辩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5.2%,认罪认罚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96.3%,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参与率100%。
肃南检察院党组将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牵头召开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各部门深入座谈交流,就如何开展好试点工作达成共识。组织学习省院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在办审查起诉案件,对于属于通知辩护案件,及时通知司法局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确保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积极回应诉求,保障诉讼权利。针对律师代表提出的阅卷不便、加强知情权保障等意见,该院积极作出回应,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为辩护人提供线上电子卷宗,最大程度方便辩护人阅卷,减少诉累。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知情权等诉讼权利,认真听取辩护人关于案件定性、量刑、程序适用等意见,及时向辩护人告知重大程序决定、案件流程信息,经辩护律师申请后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为辩护律师履职提供便利。辩护律师通过阅卷全面了解案情,积极帮助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从轻减轻处罚、不起诉等辩护意见,为全面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程序顺利进行作出积极贡献。
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弥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参与程度不深的局限,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适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比例大幅提升,辩护律师介入后与犯罪嫌疑人更加充分的沟通,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辩护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发表专业的辩护意见,为检察官审慎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提供法律参考,在客观上促进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
下一步,肃南县检察院将积极发挥保障司法公正职能,不断提升指派律师和值班律师对刑事参与程度、提高控辩协商质效,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肃南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