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提升办案能力奠定坚实基础。会上,检察干警与公安民警对照《意见》内容,结合醉驾案件办理实际,重点对《意见》规定的证据收集、“道路”认定、送检、鉴定要求、缓刑适用情形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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