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头雁作用,着力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夯实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持续选派3名党员干部长驻帮扶村,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发挥“党员突击队”排头兵作用,全体党员干部沉入农村,冲锋在主动创稳第一线。扎实开展“三官一师进网格”活动,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52件,常态化送法进农村、入农户,通过发放“以案释法”、普法讲座、检察官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助力平安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检察工作融入乡村基层治理建设中谋划和推进。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破坏林木资源、非法采石挖沙等行为。助力和谐乡村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落实涉检案件法律文书说理、民事调解、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主动摸排司法救助案源,为基层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帮扶,对于已救助的困难群众进行不定期的回访、长期关怀,努力在乡村振兴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李萍)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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