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检察院 耕耘“三区” 有效开展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23-12-15 10:12:32     来源:甘肃法治报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构建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近年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更新办案理念、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发展。2020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精耕“核心区”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皋兰县检察院聚焦区域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保护,认真组织并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针对金沙村河道、蔡家河流域、黄河什川段等重点范围,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办理河湖生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拆除违法建筑2处,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4850余方。1件涉水公益诉讼案件入选“黄河水清 水润兰州”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生态和水资源安全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聚焦农田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秸秆焚烧,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辖区内个别地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未落到实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科学处置和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形成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局面。该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案例。

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因地制宜开展了“废旧农膜、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检察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加强污染防治和管理,组织开展了田间废旧农膜集中整治工作,回收废旧农膜93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20万元,推广应用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4万亩。督促整治废旧农膜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也入选2022年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案例。

聚焦食药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针对农家乐、生鲜乳、饮用水、幼儿园食堂卫生、口腔诊所、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办理涉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其中,办理涉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15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深耕“主城区” 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紧盯违规发放养老金、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等问题,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件,督促各职能部门收缴各类国有财产共计598万余元。聚焦欠缴土地出让金、临时用地到期后土地复垦等问题,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3件,督促监管部门严格执法。

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该院多次联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份,督促监管部门及学校落实好主体责任,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围绕城市窨井盖、盲道等市政设施是否存在缺失、毁损及未避开垃圾箱等障碍物影响人车出行安全,住宅小区内存在“飞线充电”情况等突出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及时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内容真正落实到位。

勤耕“文旅区”积极探索众多新领域公益保护

为加强文物保护,对全县50余处明长城烽火台遗址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烽火台的地理位置环境及保护现状,共发现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10余处烽火台遗址,分别向县文旅局和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督促其履职。

为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皋兰县检察院联合县古梨园保护中心开展了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针对部分三百年以上的古树未设立保护设施和标志、保护范围内悬挂彩灯、秋千、电线缠绕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对古树的登记、建档、挂牌工作,明确注明保护范围,为古树正常生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党委领导,多方联动,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该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皋兰县委县政府多次听取皋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主要领导两次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批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在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范围、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2020年以来,该院先后与皋兰县水务局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皋兰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河(湖),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修复。

坚持开门办案,将检察公益诉讼听证工作作为打造检察工作名片、开展法治教育、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2020年以来,共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共计27件次。围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20名,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汇集线上线下多方力量,着力推动全县公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宋贵阳)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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