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仪式宣读了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据了解,自“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天水市检察院坚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方向、新要求,上下一心抓创建、众志成城强推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思想教育、宣传引导、机关建设、文明实践和检察履职“六个到位”。 (陈学文)
责任编辑:王昱璇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