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检察院强化措施提升引导侦查质效

发布时间:2023-12-11 11:17:07     来源:甘肃法治报

今年以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多点发力,疏通介入渠道,细化机制保障,落实引导举措,强化与侦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推动提升司法执法办案质效,努力让每一个司法案件体现公平正义。

用好平台 疏通“入”的渠道

今年初,靖远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监协作办公室),坚持建议不决定、协调不添乱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同堂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引导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检警双赢共赢。截至10月,侦监协作办公室参与办理引导侦查案件48次,查阅案件材料52册,浏览警务平台20次,口头提出侦查建议、纠正违法意见35(件)次,协调沟通事项26件,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11次。

完善机制 注入“动”的活力

通过与靖远县公安局充分协商,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从案件范围、介入方式、介入时间等方面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与该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导性侵未成人犯罪案件规范办理。建立《侦监协作办公室介入引导侦查工作职责》等3项制度,明确所有引导侦查案件由侦监协作办公室统一归口登记,并负责协调督办。常驻检察官和警官每周应开展2天工作交流,内勤及时填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登记册》等7种台账。

强化措施 增强“引”的实效

积极探索扩大介入引导侦查的范围,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由提请逮捕前后介入向立案前后介入延伸。对公安机关初查线索立案存疑时,及时介入,提出调查方向建议,引导侦查人员依法规范执法,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坚持通过个案引导侦查增强司法合力。靖远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靠实案件承办人责任,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的便利条件。对于提前介入的个案,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向侦查机关提出证据审查意见以及需要补充、固定相关证据的意见,做到了精准对接,形成检警合力,提高办案时效。努力通过类案指导侦查提高办案质量。侦监协作办公室抓细抓实“捕后诉前”这一证据收集的关键阶段,持续监督侦查机关开展实质性侦查,为提起公诉筑牢证据基础。及时启动捕前引导侦查程序,前移引导侦查关口,防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提请逮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时,加强当面释法说理,提高侦查机关的认同力。截至今年10月,案件比1.02,比基层院标准低0.23;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7.05%和28.03%,同比下降近5个百分点;无不捕不诉复议、撤回起诉、判无罪案件。(郑重)

责任编辑:王昱璇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