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邻里纠纷案中,原告与被告原是关系融洽的邻居,因被告经常在原告屋后栽树木,倒垃圾、污水、积雪等行为,致使原告屋后长期积水、屋内潮湿,墙体出现裂缝,由此产生纠纷。原告与被告多次交涉、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矛盾均未解决,原告遂向临夏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现场细致勘查,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后,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经过办案人员不懈努力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在一起涉企业字号不正当竞争侵权纠纷案中,被告与原告属同一行业具有竞争关系,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原告业已形成影响力的企业字号,给原告商誉造成损害,构成侵权,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销售使用有原告企业字号的商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万元。审理中,办案人员考虑到原告属省外企业,路途遥远,往返奔波会增加企业诉讼成本,决定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云端”系统在线审理该案。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案人员的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自身确实存在侵权事实,并向原告真诚道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5000元。
在一起涉金融案件中,原告临夏县某金融机构与被告临夏某商贸公司于2021年3月签订借款合同,马某芳等3人以其名下房产进行了担保。合同到期后,被告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原告随即提起诉讼。临夏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应偿还借款及利息50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财产查控,依法裁定拍卖3名被告抵押的房产,并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后,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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