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胡某因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胡某听闻某公司要拆除厂区废旧机械设备,便产生骗取他人工程保证金的想法。胡某先与丁某达成合作意向,随后冒充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伪造合同,丁某等人信以为真便签订了合同,并将60万元保证金打入其指定账户,胡某将该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花销。因迟迟未能开展施工,胡某又伪造两份设备拆除合同用以拖延时间。案发后,被告人胡某退还部分违法所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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