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宁建忠)近日,在“金融化险破冰攻坚月行动”中,康乐县人民法院一天之内执行到位两起案件近百万元案款,全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人康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马某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624128.64元。执行过程中,康乐县法院依法向马某祥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多次执行未果。“金融化险破冰攻坚月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再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部分案款337500元。
被执行人马某海涉金融案件申请标的共计61600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资金紧张为由多次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执行局依法划扣其公积金42000元。执行干警依法将其传唤到庭,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思想疏导,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和其担保人明确告知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569000元,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在强力执行的同时,康乐县法院也针对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减免执行费用,联系金融机构酌情减免利息等“温情”举措,引导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全力追回逾期贷款。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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