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法院以物抵债促案结灵活执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08-25 10:09:07     来源:甘肃法治报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福良 杨玉明)近日,临夏县人民法院以“以物抵债”方式执结一起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到位标的折价600多万元。

申请执行人临夏县某金融机构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公证书,临夏县法院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临夏县某金融机构本金及利息1300多万元。李某偿还200多万元后,一直未再履行。

执行过程中,临夏县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两层750多平方米的商铺,遂立即进行查封,并积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协调。经过价值评估后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两次公开拍卖,均因无人竞买流拍。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向双方释明“以物抵债”相关法律规定及后果,双方最终达成“以物抵债”的合意,申请执行人临夏县某金融机构同意按评估价值的80%接受拍卖商铺抵偿债务,共折价人民币600多万元。临夏县法院及时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商铺移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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