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法院 对拒执公职人员采取拘留措施

发布时间:2023-08-25 10:07:28     来源:甘肃法治报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秀翠)近日,广河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对公职人员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并依法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被执行人马某某、胡某甲、胡某乙、兰某某分别向广通信用联社贷款98万元、180万元、197.3万元、146.667万元。因贷款逾期未还,先后被广通信用社起诉至广河县法院。经该院审理后,分别判决4名被告偿还本金并承担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催要,4名被执行人拒不偿还银行贷款,从而被列入失信名单,成为“公职老赖”。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和上级法院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会议精神,维护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果断出击,将涉案公职人员马某某、胡某甲、胡某乙、兰某某4人传唤到法院,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并详细告知4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兰某某积极筹款,主动履行10万元,余款承诺在一周内还清。被执行人马某某、胡某甲、胡某乙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广河县法院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胡某甲、胡某乙3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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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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