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9家单位共同出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及《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意见》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由轻到重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治安处罚行为、不予刑事处罚行为及轻型犯罪行为五个等级,从干预主体、措施方法等多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各有关单位、组织针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分别适用各项分级处遇的措施职责。《方案》将家庭责任同社会监督相结合,尤其是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罪错未成年人问题,要积极应对,对缺位、错位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强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周尚禝 吴文祖)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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