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刘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000元。
被救助人刘某某身体多重残疾,与八旬高龄的父亲共同生活,因一起交通事故加重了伤残程度,造成其生活无法自理。由于加害人赔付能力有限,被救助人未获得完全赔付。秦州区检察院能动司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争取到救助金并及时发放到位,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秦州区检察院勇担司法救助职责使命,持续关注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对象,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用心用情为群众纾困解难。(杨芳珍)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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