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在“1551”党建工作机制的引领下,赓续传承马锡五“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价值追求,紧盯法律监督实践需求,综合运用党建引领、台账式管理、五步工作法、检校合作、课题引领、典型案例培育六项举措,持续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蓬勃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组带头开展理论研究,机关党委统筹协调、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小组推动落实、党员先锋引领,探索建立全市检察理论研究骨干统一调配使用机制,有效解决“大调研”格局建设中跨条线统筹的难题。
坚持台账式管理。针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事杂面广的特点,将检察理论研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审核、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典型案例培育、司法改革、课题立项评审、法学会工作、法律法规意见建议、检委会工作、法律适用请示件等21项工作单独成表纳入台账,做到进度明确、责任到人。
坚持五步工作法。抓实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召开全市第十届理论年会,将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31篇理论成果文章,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评选的13件优秀、典型案例精选后汇编成册。优选检察理论研究种苗,采用一对一辅导、批阅式反馈等方法重点培育成果,年会后继续发表理论成果11篇,在“关天法治论坛”等平台获奖3篇。
坚持检校合作。庆阳市检察院坚持“共享、共思、共建、共赢”理念,争做区域法治协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建成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与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开展课题和理论研究合作项目,推动红色司法资源的继承和发展。
坚持课题引领。及时总结检察实践中涌现出的精辟独到的见解和务实管用的办法,提炼形成体系性的课题研究成果。2023年申报、立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实践问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标准研究”等4个甘肃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立项8个甘肃省创新实践研究课题。重点选报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研究课题2项。
坚持典型案例培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指导作用,继2022年13件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典型案例后,2023年上半年又有2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5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检察建议被评为2023年甘肃省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法律文书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法律文书。(巩亚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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