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积极为民办实事,4名刑事被害人拿到了司法救助金。
6月份以来,武山县检察院控申部门通过主动排摸,发现涉刑事案被害人李某某系残疾人、丁某某、崔某某系困难妇女、赵某某失去部分劳动能力。案件被告人由于家庭困难无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这种情形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生活。获悉这些情况后,该院检察官走村入户深入被害人所在乡村调取相关材料,耐心疏导被害人情绪,为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检察工作人员调取了调取的大量证据材料,并获得上级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近日为第一批4名刑事被害人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王佩玲)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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