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马仲杰)6月27日,和政县人民法院松鸣法庭运用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在王某某诉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认真调查和走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于1990年结婚,已共同生活了三十多年,婚后育有两子且均已成年,两人起诉离婚是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所致。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已婚多年,且无影响婚姻基础的重大矛盾,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组织双方亲属与他们协调沟通,摸清了双方的真实想法和态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除了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有时因脾气不和发生矛盾外,对婚姻和家庭都十分珍视,如果工作做到位,就有和好的可能。
为使双方当事人彻底解开心结,和好如初,承办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希望双方珍惜多年的婚姻,在以后的日子中互相体谅,相互扶持,共同把家庭经营好。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表示以后的日子里会团结和睦,互相包容,好好生活,并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至此,该案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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