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法院 发出2023年首份惩戒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6-30 11:18:54     来源:甘肃法制报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张维军 殷淑琴)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司法权威不容侵犯、不容挑战、不容蔑视。传票、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是人民法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司法权威的象征。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对故意撕毁法律文书、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尤某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据了解,6月16日,永靖县人民法院送达团队干警到被告尤某财家中,送达原告尤某娟诉被告尤某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律文书。在送达过程中,被告尤某财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无视法律尊严,公然撕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回证、起诉状等,其行为严重妨碍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条款,永靖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惩戒决定书,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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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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