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马福良 杨玉明)“以物抵债”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的一种手段,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还能有效减轻债务人的经济负担。近日,临夏县人民法院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巧妙解决执行难题,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原告将自养的50只绵羊卖给被告,共计价款6.12万元,被告承诺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到期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向临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购羊款。
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临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临夏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在被执行人银行卡中划拨了部分案件款。执行干警经过多方了解,查明被执行人从事绵羊收购生意,且已收购多只绵羊圈养于家中,执行干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清点查封。考虑到被执行人难以现金方式还款,遂与申请人协商用其他方式偿还欠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一致同意将本院查封的38只绵羊以每只1150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用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该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昱璇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