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法院 善意文明执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6-30 11:12:06     来源:甘肃法制报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宁建忠)近日,康乐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因案施策,刚柔并济,顺利执结一起涉企案件,在实现了胜诉方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使两家企业都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悉,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因合作项目工程款给付发生矛盾纠纷,起诉至康乐县人民法院。诉讼阶段,经审理判决,由某房地产公司给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共计27877948.3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敦促,执行到位案款163万元,但剩余的26425606.3元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确实存在资金流转困难,一次性给付不符合经营实际,并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名下有部分商铺可用于抵偿债务。于是,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某建筑公司多次沟通,由被执行人评估拍卖部分铺面抵偿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分期给付。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保证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执行法官多次释明法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认识到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公司必然陷入生产经营危机;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也认识到如果不作出让步,执行申请也将无法尽快实现。经过三个小时的协商调处,双方当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商确定案款由铺面评估出售后抵偿一部分,年底给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于六年内分期给付。事后,双方当事人从愤懑怨恨到握手言和,并向执行法官表示了感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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