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超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张超,女,中共党员,现任通渭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院妇联主席、支部委员会委员,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坚持用专业和热忱,积极践行着新时代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作为年轻法官,张超勇于挑战和承办庭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2020年以来,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成为刑事犯罪的主要类型和打击重点,这类案件往往利用了在校大学生想做兼职或者迫切需要工作的心理,一步步引诱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社会危害性很大。张超同志对此类犯罪案件高度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一一攻克、逐步解决新类型案件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作为刑事法官,如何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同时,能够准确、及时地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尤为考验法官的智慧和能力。张超将案件按照收案时间先后及案件难易程度做了合理排序,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遇到新类型或疑难案件,在反复阅读案卷的同时,还要认真翻阅相关法律规定、理论著作、同类判例等,在一起八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非法收买、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案件的审理中,张超通过当庭释读法律法理,使一名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均不认罪的主犯自愿认罪认罚,庭后主动联系家属缴纳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
张超在案件审理的同时能够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律宣讲,力争将每一件案件的法治教育效能发挥到最大程度。近年来,她准确理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判工作中,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充分落实依法从宽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超同志先后荣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定西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带领的通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授予通渭县“巾帼文明”示范岗、通渭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张子健)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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