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宁伟 全省法院“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临洮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切实掀起了一场执行风暴。
该院加强“一把手”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采取“院长参与疑案复杂、申诉信访案件执行,主管副院长带头办理案件,参与日常案件执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执行干警办案积极性。
据了解,临洮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对申请人临洮某校与被执行人甘肃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责令甘肃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租赁的临洮某校的25亩土地,并自行拆除其所修建的临时性建筑、移走种植的所有苗木。由于被告未履行义务,该案于2022年9月15日立案执行,并发出执行通知书,临洮法院反复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给予了充足“腾退”时间,但甘肃某公司仅口头表示履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实际履行,构成妨害执行。该院联合多部门行动,确保执行顺利进行。通过此次强制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以点带面对拒不执行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让生效判决得到有力执行。
攻坚克难,守正创新。临洮法院将以“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秉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理念,依法用好用足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破解“腾退难”问题,坚定信心、铆足干劲,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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