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法官助理独立思考能力,确保法官助理能动履职,助力审判执行质效争优进位,通渭县人民法院聚焦“三抓三促”行动目标任务和单位短板弱项指标,首创推行法官助理意见书制度。
该制度要求,对法官裁判文书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法官助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出具单独的法官助理意见书并向法官申明观点,供法官参考,法官助理意见书同时附卷备查。制度推行以来,法官助理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有效激发了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下一步,通渭法院将深化法官助理意见书制度作用发挥,通过“会前”学法、法官助理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全面推动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李亚军)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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