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检察院荣获“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3-05-05 09:45:11     来源:甘肃法制报

近日,玛曲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授予的“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玛曲县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去谋划和推进,通过深化法律监督和藏汉双语普法宣传,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精心打造出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的“岗拉梅朵”未检工作室、“黄河首曲”公益诉讼检察室、“玛小检和曲小察”动漫等业务品牌,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周加)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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