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明应邀在民乐县公安局法制讲堂进行专题授课,民乐县公安局全体民警到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马明检察官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现场查处、证据固定、血样提取保存、送检及检测、超标电动车醉驾认定、“道路”范围界定、共犯认定、数罪与他罪的区分等重点内容,通过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从刑事办案角度对公安机关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应当注意事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为公安干警授课,是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警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三抓三促”为契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聚焦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做好“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及证据标准,不断提高办案质效,为民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牛雅妮)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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