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救助一只狍子

发布时间:2023-02-21 08:28:29     来源:甘肃法制报

近日,合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合作市录豆昂林区附近有一只类似鹿的野生动物受伤,请求救助。民警到达现场后,经甄别该野生动物为“狍子”,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民警随即将“狍子”带回合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作进一步观察处理。于2月10日上午送至具有专业救助资质的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尕海保护站)进行救助、喂养。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也日益增强,而野生动物救助类的警情也随之增多,合作森林警察大队将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赵旭东)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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