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王婧琼)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全国范围内30个城市作为“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酒泉市成为甘肃省唯一入选城市。
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是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支撑交通强国建设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作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和开发利用示范区,近年来,酒泉市紧紧围绕国家“双碳”目标,以节能减排为重点,以构建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环境为核心,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绿色出行理念。
入选“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标志着酒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迈入了新的阶段。在接下来三年的创建期内,酒泉市将努力打造具有酒泉特色的公共交通体系,稳步提升公共交通在城市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策保障、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全面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任务,为酒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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