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约定利息是否可以主张?

发布时间:2023-01-19 16:45:11     来源:法治甘肃网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约定利息是否可以主张?

  临夏市民马女士来电咨询:一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5万块钱,她也给我打了欠条,只写了还款日期,没有写利息。起诉时我是否可以向她主张利息?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或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 见习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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