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收益与出租人所说有差距,可否撤销租赁协议?

发布时间:2021-08-22 21:53:04     

金昌市民何先生咨询:去年我通过熟人介绍租了他人的商铺做餐饮生意,房主在出租之前声称地段很好,收益回报绝对达到预期。谁知真正投资经营以后,经营状况与房主所说相去甚远,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请问,我能否以此为由撤销租赁协议?

本报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首先在签协议的过程中,出租方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行为;其次商业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承租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对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应自行承担。另外,店铺出租费的设置,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出租费的有无及高低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对店铺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对市场的预判。因此,只要出租合同是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当遵照履行。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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