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刑罚,应由哪个机关来执行?

发布时间:2021-07-12 11:16:07     

武威市民陆先生咨询: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被告,有可能会被判处管制。请问,一旦被判处管制刑罚,应当由哪个机关来执行?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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