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民赵女士咨询: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其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在婚后出租所收取的租金,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同时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其多少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且与房屋本身的状态和管理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夫妻双方投入相应的管理或劳务,从本质而言是一种经营行为,包括管理、维修、修缮等,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