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关系是否成立?

发布时间:2021-05-24 16:37:15     

兰州市民刘女士咨询:我表姐和表姐夫平日里经济都相对独立,前年表姐夫打算投资股市,但表姐不同意,为此表姐夫亲手写下30万元欠条,约定3年内还清。现二人感情出现危机,请问,一旦离婚之前的欠款协议是否成立?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婚内夫妻之间借款并订立借款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借款协议有效。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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