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情况紧迫,“自助行为”可以有吗?

发布时间:2021-05-09 22:08:29     

天水市民赵先生咨询:我是做餐饮生意的,以前偶尔会遇到客人用餐后拒付餐费直接离开等类似吃“霸王餐”的情形。请问,情况紧急我可以扣留对方财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吗?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据此,在遇到吃“霸王餐”时,经营者可以扣留就餐者与餐费价值大约等同的物品。但是应注意“措施合理”,也就是说不能采取过激手段,否则一旦造成对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在事后应当立即请求有权机关帮助妥善处理。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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