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刘女士咨询:有人利用望远镜等方法偷窥他人的私密生活,他们甚至会认为这只是个人的爱好,不算违法行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请问,使用类似方法偷窥他人到底是不是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类似用望远镜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目前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将偷窥内容以书面、照片、影像等形式记录并在线上线下予以公开,或者公开出售偷拍的他人隐私信息,都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个人行踪轨迹、健康生理信息、住宿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通信记录、交易信息等属于个人信息的重要内容,一旦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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