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多次婚内出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否主张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1-02-07 22:53:47     

武威市民张女士咨询: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但往往也会发生一些事与愿违的事情,比如婚内出轨、家庭暴力等。请问,在遭遇婚内出轨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吗?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条款除了延续《婚姻法》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之外,还特意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这也意味着,对于多次婚内出轨,即使没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但只要无过错方能够提供充分确定的证据,依然符合“其他重大过错”,就可据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