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赵先生咨询:据我了解,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律师费都是由委托律师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请问,法律对此有没有例外规定,如果一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导致案件败诉,胜诉方可否主张由败诉方承担自己的律师费?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践中主要采取“谁请律师谁花钱”的做法,即使是胜诉方也要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但现在已经有了较多的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大致来看主要有12种情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22条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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