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0-10-20 10:23:42     

  天水市民龙先生咨询: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会产生很大影响。但是,证人出庭作证往往会产生一定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请问,刑诉证人的相关费用应由谁承担呢?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这样既有利于保障经费出处,又能够激励证人积极履行作证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其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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