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人过错致宠物伤人,责任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0-10-15 11:05:42     

  金昌市民张先生咨询:前不久我到楼下遛狗,当时也拴好了狗绳,但没想邻居家的一个孩子突然冲过来拿棍子抽打,狗出于本能反击并误伤了另一名孩子。请问,作为饲养者我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可见,因他人的过错致使宠物伤人的,应当适用不真正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既可以向饲养人也可以向过错人要求赔偿,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了全部责任,可以就不属于自己承担的责任部分,向其他过错方进行追偿。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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