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葛女士咨询:对于劳动者来说,休假是很重要的一件事,特别是带薪休假更是和大家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那么,关于带薪休假有哪些规定,具体天数该如何确定?
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该《条例》同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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