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民法典一般性地规定了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包括“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同时也具体列举了实践中典型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如下类型: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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